首页 >要闻 >正文

谁让货运司机“搭把手”

作者:郭玉洁 来源:中国青年报2026年04月29日

运货工人在理货。视觉中国供图

  王润生跑网约货运车11年了,他很怕听到一个来自机器的声音:“到达装货地,主动搭把手,不仅能节约装货时间多接单,更能赢得客户好评哦。”2015年,他成为某货运平台的注册司机,开一辆中型面包车,直到1个月前,几乎在每一单运输过程中,他都会听到这个提示音。

  这个声音有时让他“应激”,他伸手把音量关到最小,“想把喇叭给封住”。提示音播放时间不固定,可能在出发十几分钟后,也可能在抵达目的地时,货主常常在旁边。

  王润生记不清平台是何时开始播放这个提示音的。11年前没有,他入驻平台时,感到很自由,空闲时跑车,“打开手机你随时都能抢到单”。虽然平台上的运价低于当时的线下订单运价,但每单会给司机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的补贴,这种补贴持续了一年多,直到他发现,自己已很难摆脱该平台在此行业立足——其他同类平台上订单较少,线下接单也变得困难。与此同时,平台的大额司机补贴也消失了,运价越来越低,对司机的管理、要求,也越来越细化。

  “系统”越来越多介入到人与人之间,也参与到一个本该属于道德的场景中。

一名货运司机。视觉中国供图

  自愿还是强制

  货运司机在执行运输任务之外,搭把手装卸货,应是一个道德行为,至少在法律上是如此定义的。这不是分内工作。装卸货是一项被市场定价的服务。2025年发布的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中,人工装卸费用为一天300元。王润生的中型面包车最多能装下6个立方的货物,现实中,可装下200件12瓶的矿泉水,或者100多个电脑主机、30多万张A4纸。

  据多名相关从业者的讲述,多年来,某货运平台用一系列方式,执行一种装卸货的义务劳动“倡议”。

  王润生回忆,“搭把手”的规则在平台曾经是有形的。他记得一道出车培训中的判断题:装卸货过程中,司机有义务协助客户搭把手,尽快完成装卸货,对吗?正确答案是肯定的。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判决书,2021年2月5日,山东的货运司机王新国在某货运平台接了一个单子,用户需求是仅运输,无搬运。他开着一辆高栏货车出车。

  后来他在协助卸货过程中被大件货物砸伤,全身4处粉碎性骨折,另有一处骨折、一处关节脱位、右侧侧切牙部分缺失。他被送往医院住院21天,做手术花去7万多元医疗费,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他把平台告上法庭。二审时,王新国方在法庭上称:《某货运平台司机用户行为规范和服务承诺》中“积极搭把手”条款规定:“用户未明确表示需要搬运,在用户搬运货物的过程中,应主动上前帮助装卸货物。”这被法院列入“查明”的事实。

  但最终平台方胜诉。法庭上,平台方提出的上诉理由包括:

  平台与运输服务提供方不存在任何挂靠、雇佣、合伙、合资或其他关系,平台只是撮合交易的中介。“积极搭把手”条款仅为建议性质,并非强制性要求。平台因与司机不存在雇用关系,无法、更从未监管注册司机“搭把手”的情况。

  目前,上述行为规范和服务承诺在平台上已不可见。有司机发现,相关的规则修改得更合理。一位司机告诉记者,“现在平台不强制了”。例如,“积极搭把手”的说法被改为“力所能及搭把手”。如今页面上对“搭把手”的定义加入了解释:装卸货现场无人搬运,要求司机自行装卸货,或者搬运货物需要平移或上下楼时,不属于“搭把手”。有人看到,平台还限制搭把手的合理工作量。

  但一些司机还在被“搭把手”困扰。王润生觉得,“搭把手”无处不在。留下来的是一些不可见的规则。

  王润生说,在“出车培训”中,搭把手是时而出现的考题,有选择题如下:到了目的地,客户有一堆货物,应该怎么做?A主动上前搭把手B站在那里不理会 A是正确答案。2026年4月,王润生的手机上,每天都要完成一次出车培训,一个月中搭把手相关题出现大约3次。

  2025年,在该平台河北的一家门店,张鸣注册入驻,接受现场培训,他记得着重讲的就是“要主动搭把手”。2026年4月,记者走访该平台一家在北京的门店,看到背景墙写着这样的标语:主动,热情,搭把手;礼貌,准时,不拒单。

  另一个被王润生认为很有效的“暗示”是,消费者在该平台完成一个订单后,在自动弹出的调研页面有“搭把手”选项。4月27日,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在北京以货主身份在某货运平台下单,未勾选付费搬运服务,在订单结束后的评价页面,有匿名打分,还有6个标签可勾选,包括车况好、搭把手等。而如果选择四颗星以下的评价,页面会自动弹出差评原因选项,包括“未搭把手”。记者在平台收藏某司机后,能看到司机主页的评分,一名司机获得用户评分4.8,显示得到过41个“搭把手”评价。

  但王润生未知这一调研是否直接影响司机的行为分或抢单权。他认为,作用链条是,不搭把手可能被用户投诉,投诉会被扣行为分。

  外放的系统提示音则被王润生认为是更直接的暗示。货主常常跟车,“你是下单人,听到系统这样提示。系统叫你去帮忙办事,为什么你站在那不动?我是不是有想法?”王润生说。

  王润生认为平台的介入让帮忙行为变味了,“我自己去帮他做的,跟你平台要求我去做的是两回事”。遇到水桶、被子等货物,不用提醒,他也会帮忙,“也不会说吝啬那一点”,但有时候,车上是十几箱的货物、几百斤的冰箱、一袋袋水泥。这需要专业的搬运训练。他曾经被冰箱砸到过脚,也在搭把手过程中不慎损坏过货主的玻璃。最近,还有一位货运司机给他打电话,说在搭把手过程中扭伤了脚踝。

  在王新国的案子中,经过两次诉讼,法院判决结果是,由货主和王新国共担责任,负担总计30多万元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而某货运平台无需赔偿。

  这次“搭把手”被认定为“义务帮工”行为,尽管货主并未要求搭把手,但也没有拒绝,是帮工的受益者,因此要承担部分赔偿。而王新国本人在帮工过程中,也有对自身安全负责的义务,评估安全风险,也自担部分责任。

4月,一名货运司机在搭把手过程中受伤,扭伤脚踝。受访者供图

  为了得分

  汤喆从事货车司机的法律服务工作3年多。他发现,搭把手正在成为一种行业惯例。而因此受伤、致残的司机却面对着维权难境地。他把王新国的案子讲给货车司机们听,引发反响,许多人认为就是“平台让我们”搭把手的。但汤喆也没有拿到有效证据。

  司机们很难形容那种“要搭把手”的无形压力来自何处,也很难举证。

  在上述2022年因搭把手产生的诉讼中,平台方律师曾在法庭上辩称,主动协助搬运,目的在于提高自己的司机评分,今后取得更多的订单,是个人价值观的选择,而并非职务上的职责需要。

  王润生无从得知自己抢到的订单数量、质量与行为分、司机评分有何关系。但他经常面对的质疑是:为什么昨天的师傅都帮忙搬,你站在那看着?目前他的行为分91,但已发觉很难抢到订单。他说,抢单过程比跑车更累,要一直看手机,等订单出现,参与抢单,等待结果。

  “你不搭把手,好像你亏了什么,你做错了什么一样。”王润生记得,有司机在搭把手过程中受伤,也不要求送医不去维权,只希望“给我好评”。但也有同行曾给王润生评论,“听到搭把手就伤心”。

  目前,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公开判例,与此类搭把手有关的案件中,司机协助搬运行为常被定义为“义务帮工”。

  律师时福茂近些年关注新就业群体劳动者权益。他说,“义务帮工”相关法条早就出现。原本主要针对的是邻里互助中的帮工,核心是由“情谊”出发的无偿帮助,而货运司机在工作中,被平台规则要求搭把手,或为了得到平台上的分数、抢单权搭把手,显然不符合“义务帮工”的本质。

  时福茂对记者表示,劳动管理正在变得越来越隐蔽和复杂,过去传统企业中是“人管人”,有可见的规章制度管理,在法庭上好摆出证据。但在一些新就业行业里,是“系统管人”,而系统规则不可见,劳动者举证难,难证明平台在某个细节对自己构成“管理”。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第42批指导性案例首次提出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存在支配性劳动管理。“支配性劳动管理”是一个新词, 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 丧失自主性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任务、报酬、纪律等实施 实质性控制 ;存在 较强的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 。时福茂认为,一些大型零工平台用行为分、培训、算法控制劳动者的行为,已经是支配性的劳动管理,构成劳动关系。

  就某货运平台与司机的关系而言,目前,法院还未作出过这样的判决。

  近2年,某货运平台在监管部门要求下,进行过6次面向社会的算法公开,曾在算法公开中表态,订单分配90%以上基于距离因素,距离近优先。

  但一些司机仍感觉到,平台上的司机行为分对抢单成功率影响挺大。某货运平台的司机行为分从100分开始计算,完成数个无差评订单,可以加1分,如判定司机责任取消订单,会被扣分。有人说,行为分低于100分就很难抢到订单,一个行为分80分的司机告诉记者,现在自己的状态和封号接近。4月18日,他上线9小时,只抢到1个订单。但这些他都无法举证,因为他无从得知实际上的算法逻辑。

  王润生说,很多同行陷入“保护分数”的困局中,不敢维权。有时货主拖欠运费,也吃哑巴亏,“不如抓紧时间多跑几单”。

  风险事件不是每个人都会碰上。“搭把手”曾让交易双方都陷入悲剧。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公开信息,崔风光是某货运平台注册车主,在济南区域内工作。2019年9月,有人要用车,要把货物送往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崔风光接单。到达后,为了将货物更方便地送至房间内,目的地的接货人将二楼楼梯的一段栏杆拆除,崔风光也帮忙搬运货物上楼,因此处没有了保护措施,司机崔风光从此处掉落,随后送医不治身亡。

  死者家属将两位货主和某货运平台同时告上法院。

  货主在法庭上辩称,“叫车时不需要装卸、只需要运输”“卸货的时候不知道崔风光为什么会参与卸货”。接货地货主称,订单中没有购买搬运服务,卸货时有其他人卸货,“不清楚为什么崔风光也参与了卸货”。

  某货运平台公司辩称,公司仅为中介信息服务平台,与崔风光不具有雇用等关系。而且表示:本案系发生在卸货过程中,我公司对于崔风光与马磊、崔新文之间如何商定相关卸货事宜,既未参与,也不知情,另对于崔风光在卸货时发生坠楼而意外身故,亦完全不清楚,也不存在任何过错。

  最后,因为接货地货主没有明确拒绝崔风光的帮工行为,形成无偿帮工关系。某货主对崔风光的人身损害承担30%的赔偿责任,70%责任由死者本人承担。货主按30%的比例赔偿近30万元。而某货运平台免责。

  南方一基层法院在2025年也审理了一起某货运平台上“搭把手”致伤产生的纠纷,参与案件审理的法官助理对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介绍,得知该行为属于“义务帮工”,货主和司机双方都非常惊讶。法院因此特意将此案写为普法案例,在微信公众号上传播。

装满货物的货运车厢。视觉中国供图

  法律短板

  在与“搭把手”有关的诉讼中,绕不开的问题是,平台和司机究竟是什么法律关系。

  在上述王新国一案中,一审法院认为原告王新国与平台形成雇佣关系,二审法院又推翻了这一结论。

  产生作用的往往是格式条款。在司机、用户使用平台时,已勾选同意的条款中,平台方已声明自身只是只是中介角色,与司机、货主双方,不存在劳动、劳务、挂靠等关系。

  但时福茂认为这显然不是典型的中介关系。他举例,去某中介处买房子,成交时中介往往收取一次性服务费,但后续,中介不存在对买卖双方的长期影响力,相比雇用、挂靠等关系,中介角色的权责范围都较小。

  在王润生感知中,平台不仅仅是撮合交易的中介,核心是,作为提供服务的司机,他没有定价权。例如在收取等待费时,按照平台规则最高不能超过200元,但他经常遇到要等待一天的情况,按小时计算超出了200元。“你只是中介,就算我提出要1000元,是不是也是我的权利?”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5月23日全国政协经济界联组会上提出,面对新就业形态人员法律保障问题,应当“要及时跟上研究,把法律短板及时补齐,在变化中不断完善”。

  平台经济兴起后,用工方式灵活化,劳动关系认定出现新难题。在全球范围内也如此。

  学者廉思研究过域外的网约工相关法律判例。他介绍,国外对新型网约工和平台关系,有两种认定思路。在美国,只有两种界定——是劳动关系、不是劳动关系。缺少对中间状态劳动群体劳动权益保障的明确要求。而在英国,情况有些不同,英国劳动法对劳动者身份作了3种分类,为雇员、自雇、工人。“工人”提法的出现,就是应对逐渐增多的灵活用工情况,介于中间状态。

  两种思路各有优劣。不过我国已经开始出现“中间状态”的界定。4年前,“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提法首次出现。

  为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制度,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委于2021年7月16日颁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将新业态劳动者分为3种类型: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和符合确立民事关系情形。其中第二种,就是指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又存在劳动管理的情况。

  文件指出,这种情况下,要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时福茂是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工伤保险专业委员会专家,他介绍,这种思路出现时,他持反对意见,认为实质上构成劳动管理的,就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第三种情形出现,给劳动者维权带来更大模糊性难题。但他也注意到,对第三种情形的规范正在出现,比如要求,在这种情形下,给予劳动者工伤保障等基本福利。

  当前,新职业伤害保险,正在全国范围内试点。某货运平台是首批参与试点的平台企业。据此前光明网消息,自2022年开启“新职伤”试点以来,某货运平台协助申请理赔司机超过2200名,覆盖了平台85%以上的订单量。

  时福茂的观点是,对平台和劳动者关系的定义,不能过分依赖书面证据。因为平台的格式条款,劳动者很难有讨论权,一旦签合同进入平台,就应该按照实质关系来认定,当劳动者退出平台,双方劳动关系不再存在。

  但在现实中,一些司机又自觉很难退出。一名另一家网约货运平台的司机告诉记者,该平台最大的问题是订单太少,他经常盯着手机很久,没有订单出来。

  清华大学反垄断研究者刘旭曾撰文分析过货运行业“垄断”风险。他对记者分析,头部货运平台生态的核心矛盾之一是,司机供过于求,但这些司机不离开平台的原因是,这里订单多。

  他同时分析,某货运平台的车贴、会员费,都在事实上形成对司机的锁定效应,使司机转换平台的成本被提高,离开平台难度被提高。他说,关于某货运平台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讨论存在了很久,近几年,监管部门6次约谈某货运平台。

  2025年9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公开约谈某货运平台,要求其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落实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及时规范经营行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货车司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规则和算法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刘旭说,平台企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违法,但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涉嫌违法。而根据他多年对平台企业的观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往往有利于巩固其市场支配地位。

  随着货运司机持续多年的网络呼吁,今年,有人注意到,自己所在城市里,运货过程中“搭把手”的系统提示音取消了,但一些地方的司机还能听到。王润生说,“其实我们并不是去找茬”。他希望,“(平台)能够不偏袒司机,也不偏袒货主,能够让司机有点尊严,能够公平。”

  (文中王润生、何鸣为化名)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郭玉洁

【责任编辑:杨杰,从玉华,李沛然】

千年“走太平”的青春回响

中国青年报2026-03-12 06:51:36

新大众文艺:文艺扎根生活 人人都是创作者

中国青年报2026-03-09 08:58:38

春运归途,谁在填补“更美好”的缝隙

中国青年报2026-03-02 06:55:31

一座乡村老影院的文化“再生”

中国青年报2026-02-26 08:25:19

这个90后理工男,把红安大布织成“致富锦”

中国青年报2026-02-26 06:47:17

从年画说开去

中国青年报2026-02-12 09:32:38

从大剧院舞台“跳”进直播间

中国青年报2026-02-10 08:09:50

非遗里藏着“相对论”

中国青年报2026-02-02 08:31:07

守护查干湖 传千年渔脉 | 文化中国行

中国青年报2026-02-02 08: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