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游客侵权,一景区“已上门道歉”!
在景区外拍视频喊了句“门口要钱,一人100元”,竟被投诉侵犯名誉权?
据大河报报道,近日,一网友发布了一段在壶口瀑布景区外拍摄的视频,定位显示山西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
视频中,他对着奔腾的黄河喊话:“妈,我们来看你了,门口要钱,一人100元,我们就不进去了,在这里看看你就行了。”

原本只是一段旅游记录,没想到该网友竟被投诉侵犯名誉权。
从网友晒出的投诉截图看,景区认为视频标题“穷游壶口瀑布”及内容存在“恶意攻击、诋毁、歪曲事实”,误导公众认为门票100元太贵,是“故意给我们景区制造舆论”。
投诉者还强调壶口瀑布是“我司开发的旅游景点”,并附上了官网门票标准,称门票有不同人群优惠,并非全部100元,指责视频“断章取义”。

事发两天后,被投诉的网友发布了道歉视频,事件也随之引起热议。尤其是投诉者自称“壶口瀑布是我司开发的旅游景点”这一说法,引发大量网友质疑:“怎么就侵犯了名誉权了,拍的是祖国的大好河山!”
山西黄河壶口瀑布景区:事发地为陕西
当事人回应:景区已上门道歉
资料显示,壶口瀑布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中国第二大瀑布,世界上最大的黄色瀑布,位于山西、陕西两省交界处的秦晋大峡谷,为两省共有旅游景区。山西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成人票110元/人,陕西黄河壶口瀑布旅游区成人票100元/人。

截至目前,山西黄河壶口瀑布景区、陕西黄河壶口瀑布景区的官方抖音账号,甚至山西文旅、陕西文旅的账号评论区,都涌入了大量质疑留言。

3月17日上午,山西黄河壶口瀑布旅游区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地实际上是陕西黄河壶口瀑布景区,并非山西。
由于黄河瀑布区域是峡谷地带,山西信号塔在陕西那边信号较强,“我们山西这边陕西信号强,用的也是陕西的信号,两边信号交叉,导致博主发布的视频IP定位显示为山西黄河壶口瀑布景区”。
该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不是在我们山西这边景区发生的,我们没必要回应这个事。”
对于大批网友涌入山西景区账号评论区的情况,该工作人员称“我们也是受害者”,并强调将做好内部服务,不会对此事进行发声。他还补充道:“黄河壶口瀑布属于自然景观,不是开发的,但景区配套设施是人为开发。”
另据青岛新闻网浪涨新闻消息,视频当事人表示景区已上门道歉,正内部调查投诉人,不希望事态继续发酵,影响正常生活。

律师:不构成名誉权侵权
中国执业律师缪蒙京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他认为此事不构成名誉权侵权。
侵权的要件需要有主观过错,但是对客观事实的主观评价一般应当归于言论自由的范畴,不应认为有主观过错。其言论如果有不实之处,倒可以认为是侵权。但是言论人是位不享受任何折扣票的普通成人,其言论没有不实,不能认为侵权。
3月18日,红星新闻评论称:这起侵权投诉,就像捅了马蜂窝,投诉者却悄然隐身,让两边景区陷入“罗生门”。到底谁才是投诉者,谁是受害者?如果涉事景区不正面公开回应,只会让此事走向一场闹剧,无益于景区定价机制和维权边界的讨论。
新京报在评论中指出:如此“玻璃心”,不仅暴露了部分旅游景区听不得不同声音的狭隘心态,也折射出其应对公众评价的能力短板......文旅行业发展的硬道理,不是“捂嘴禁言”追求“零差评”,而是闻过则改促真提升。景区多一些包容倾听,少一些强硬对抗,才能让山水美景更有温度,让文旅市场更具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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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记者:陈茜 编辑:李丽)部分来源:大河报、红星新闻、新京报、浪涨新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