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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公交站劝阻男子吸烟起冲突”,更多详情披露!

来源:中国青年报官微2026年04月26日

近日,在深圳市一公交站台,女子阻止男子抽烟并引起冲突一事,受到广泛关注。有报道称,事发于深圳市光明区,后来双方报警。

4月25日,深圳市光明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经警方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同时,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分局依法对陈某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行为处以行政罚款。

据《深圳特区报》记者4月25日调查,警方将两人带到玉塘派出所后按照执法程序进行了人身安全检查。关于民警曾表示“公交站应不属于禁烟范围”,在当事人提出质疑、民警查询相关法规后发现错误,已当场纠正并致歉。

此事在社交媒体上引起广泛关注。其中焦点问题之一,是该男子在站台吸烟该不该处罚?

记者了解到,4月25日上午,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分局执法支队根据派出所提供的线索,对陈某在公交站台吸烟的违法行为展开核查。

经调查,陈某承认其在禁止吸烟的公交站台吸烟的事实。执法人员认定其行为违反深圳市有关条例,执法部门已依据条例依法对陈某处以50元罚款,并当场执行。

针对公众关心的公交站台吸烟违规及处罚问题,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公共交通运输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属于法定禁烟场所。经执法部门核实,陈某在上述区域吸烟的行为已违反《控烟条例》。

深圳公交站的禁止吸烟标识

相关检查符合规定

记者留意到,此事的焦点问题之二,是警方的执法是否存在瑕疵?记者了解到,事发后,光明区迅速成立由卫健、公安、交通、辖区街道组成的联合调查组。

记者了解到,民警到场处置,因双方坚持追究对方责任,民警依法将二人带至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区开展调查。根据规定,为防范可能发生的意外,涉事人员进入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区,需接受人身安全检查。对王某某,警方安排了女性工作人员在独立封闭区域内对其进行了检查。记者向法律界人士咨询,警方执法过程合法合规。

法律界人士:可善意提醒或留证举报 切勿私力强制制止

此事在社交媒体引发关注和讨论。大家认为,涉事男子在公共场合尤其是禁烟区域吸烟,此行为本来就不对且违反法规,市民予以劝导属热心之举,但过程中,王某某的行为也有冲动过激之嫌。

此事也引发法律界人士广泛讨论。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毛鹏律师强调,普通市民若善意劝阻无效,最合理、合法的处置方式是留存证据,向对应行政执法部门求助,由专业行政人员依法处置,而非自行采取泼水、争执、阻拦等强制手段。即便市民出发点是制止不文明违规行为,一旦私自采取强制干预手段,对他人造成干扰、冲突,原本占理的一方反而会陷入被动,甚至可能触犯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张小松)综合:光明区联合调查组、深圳特区报。

【责任编辑:李丽  编辑:郭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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